7月2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推进综合破解“送达难”视频会议,省高院副院长史红平,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为破解法院“送达难”问题,自去年8月以来,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全省电子送达(提交)平台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电话录音公证送达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公证送达合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公证参与送达事务方面,省高院、省司法厅确定了33家法院、33家公证机构,结对开展公证参与送达等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截至6月底,电话录音公证送达7213次,公证机构完成法律文书送达55127次,办理证据保全公证210件。在律师参与电子送达(提交)工作方面,截至6月,法院信息平台完成电子送达38117次,律师提交电子材料35546次,初步形成了电子送达(提交)、电话录音公证送达、公证送达、公告送达等较为完整的送达体系。
如何进一步推进综合破解“送达难”?王强提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升三个认识、完善四项机制、健全四项制度。首先,要充分认识这是律师公证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这是律师公证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充分认识这是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次,完善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合作机制,建立录音公证送达平台;完善电子送达(提交)平台,充分发挥提高电子送达的作用。此外,要因地制宜,细化工作制度;要加强协调,完善经费保障制度,要加强检查通报,健全督察考核制度,要加强总结,完善宣传推广制度。
史红平就发挥法院主体作用,用好律师公证推进综合破解“送达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他指出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破解送达难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各项送达举措的质效,综合送达体系的建设成果,充分体现了法律共同体各方主体凝聚的作用,建立了各方主体良好的互动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好四项送达举措,推动破解送达难,积极推动委托公证参与直接送达,录音公证送达工作要落实落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送达工作实现质的突破,加强领导、建立综合破解“送达难”的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的推动送达工作。
四川法制报记者 兰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