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部署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依法严打涉“问题疫苗”领域犯罪
本报讯(记者赵文)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昨(2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即日起,全省检察机关将根据省检察院的部署,开展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涉“问题疫苗”领域犯罪,深入挖掘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治理漏洞。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吉林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虽为个案,却折射出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着保护不力、监管缺位等诸多问题。为此,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上,充分认识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的重要性,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全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涉未成年人疫苗问题执法监督及调研活动。积极与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衔接,重点针对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问题,深入各疫苗接种点、疾控中心等部门认真监督调研本地区疫苗的来源、管理、储存、使用及造成事故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建议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疫苗使用安全。
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涉“问题疫苗”领域犯罪。对于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的犯罪行为,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对于监督中发现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违法犯罪以及监管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情况,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监察委员会办理,必要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各市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公诉部门要结合此次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行政检察试点工作。发现涉及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问题,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要根据省检察院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探索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诉讼工作。
违法违规生产疫苗的个案,暴露出在疫苗生产、销售、监管等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各市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公诉部门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的同时,深入挖掘“问题疫苗”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治理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