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遂宁船山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季度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活动还邀请到船山公安分局、船山区检察院、船山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相关股室、司法所也参加此次活动。
上午九点,35名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陆续到达船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排好队,并进行了点名,告知集中教育活动的安排以及会场纪律。
集中教育活动以入矫宣告仪式拉开帷幕,对18名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宣告,法院、检察院、公安、矫正小组成员及志愿者代表到场参加。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宣读了法院裁判文书主要内容、矫正期限、应当遵守规定及违法后果,宣布矫正小组人员及职责,发放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告完毕后,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带领18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宣誓,保证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认真反思、主动汇报、按时学习、积极参与社区服务,认真改造,绝不重新犯罪,做守法律、有道德、讲诚信、有责任的合格公民。
随后,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集中教育大会,会议由船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文君主持,会上,社区矫正股股长陈翔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在刑意识教育,从社区矫正概念、奖惩措施、收监执行警示案例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船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税小林宣讲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强调了社区服刑期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曾曦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吴长鑫分享了自己在审判工作中的体会,希望大家能珍惜缓刑的机会,在社区服刑期间从思想和行为上好好进行改造。
集中教育活动最后,开展了第二批次电子腕表集中配佩戴工作,向第二批佩戴电子腕表的20名严管对象宣告了《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电子监管工作规定》以及电子腕表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组织集中签订了《社区服刑人员使用电子腕表监管告知书》和《接受电子腕表监管承诺书》,并对20名严管对象逐一进行了电子腕表佩戴。
通过本次集中教育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了自己的身份,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配合司法局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赵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