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22万‘棚改费’想要从银行中提出来,却遭到了拒绝。”日前,攀枝花的张女士遇到这样的烦心事,因遭到银行的拒绝,她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
最近,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事诉讼案件。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张女士才得以支取这笔22万余元的‘棚改费’。
去年3月,张女士的父亲立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明去世后其名下一套房屋由张女士继承。去年12月份,张女士的父亲去世。
▲遗嘱
因为作为遗产的房屋在当年的棚改范围内,并且张女士的父亲生前已在社区办理完了该房屋的棚改相关事宜。当父亲去世后,张女士带着相关证明找到银行,要求支取父亲生前应得的棚改资金22万余元。
令张女士没想到的是,这遭到了银行的拒绝,理由是张女士无法向银行提交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证明她有“资格”支取此笔资金,因此银行无法办理该笔款项的支取手续。
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多次协商无果,于是张女士一纸诉状将该银行告上法庭。
最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过仁和区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很快自愿达成了协议:原告张女士的父亲在被告银行中的棚改资金22万余元,由原告张女士继承,并由原告张女士支取,被告银行有义务在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协助原告办理该款的支取手续。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江龙 图据攀枝花电视台
编辑 杨渝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