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成长构建未检工作立体格局
蓬溪县检察院走出特色鲜明的未检工作新路子
检察官举办防性侵讲座
唐文光张红英文/图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蓬溪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检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未检队伍和办案区建设,推进未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探索“捕、诉、监、防、帮、宣”一体化工作模式,开展联合帮教共建等举措构建未检工作立体格局,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未检工作新路子,挽救了一大批涉案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建设筑牢未检根基
2012年1月,该院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未检科),目前共两名干警,均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1名干警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在业务上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和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拐卖儿童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以及法治宣传工作,全部纳入未检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形成不同于成年人办案工作的新模式,实现捕、诉、监、防、帮、宣一体化。2016年,该院建立了集办案、帮教、预防于一体的未检专门办案区,以“检察关爱、呵护成长”未检办案区为载体,积极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教育关爱新机制,以实现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有机统一。
建制度构未检新模式
建立健全一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制度,是提高未检工作水平,实现未检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工作中,该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完善了法律援助,落实强制辩护制度,先后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85人次,该经验做法被省、市检察院采用推广。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分层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机制,开展针对性教育挽救。做到全面了解、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环境、品格秉性、悔罪表现等,作为教育和办案的参考。制定了《附条件不起诉暂行办法》,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合理把握适用范围,合理设定考察期限和内容,做好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近三年来,该院共对9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有6名未成年人已顺利度过考验期,另3名正在考验期内。与县法院、司法局共同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庭圆桌审判模式,会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实施意见》。明确了约束对象,强化社会调查及调查材料的运用,完善了对指定辩护人的监督程序。特别是将“指控式公诉”改为“说理式公诉”,将严肃的台式审理改为圆桌式审判方式,增强教育挽救的效果,收效明显。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截至目前,该院已对7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切实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落到了实处。
履职能依法办案维权
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一是严格限制逮捕措施的适用;二是依法把握起诉条件,充分行使不诉权;三是积极促进刑事和解。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注重法律监督,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办案中注意讲究方式和技巧,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做好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延服务积极预防帮教
“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学一技之长,靠自己的劳动谋生。”2017年暑假,肖某在被父亲接离遂宁第十五中学时向检察官说道。
2016年4月,13岁的肖某伙同他人盗窃,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但未检干警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肖某从小父母离异,辍学无人监管。在征得肖某家属同意后将其送往遂宁第十五中学学习。未检干警坚持用亲情感化,常常看望鼓励,帮助孩子回归了正常生活。
该院在探索关爱未成年人办案模式时,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具备帮教条件,拟作不捕、不诉的,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签写保证书,由承办人帮教代管,实行“一对一”帮教,为他们就学就业创造条件,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同时,积极延伸检察服务,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创新尝试依托社区优势,打造预防犯罪关爱未成年人的前沿阵地。2018年5月,在辖区内莲花社区挂牌成立了首个“蓬溪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利用寒暑假举办法治讲座,对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开展亲职教育,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学生。检察机关与学校共建,围绕防治校园欺凌、远离毒品与珍爱生命以及防性侵自我保护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是带着拳拳爱心,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善待遇到的每一个孩子。这样的精神早已融入了未检干警心中,他们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热情奉献,时刻体现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蓬溪检察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