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沐川县公安局在“仁沐新”LJ12标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县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县局分管副局长李勇、治安大队负责人及专管民警、各派出所所长、全县24家涉爆单位业主、矿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治安大队长余敏主持。
会上,治安大队长余敏结合陕西商洛“4.10”、辽宁本溪“6.5”爆炸事故情况对2017年全县民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近期市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监管的通知》、《关于强化枪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如何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做好防汛减灾应急准备工作做了重点强调,并对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李勇进一步要求:一是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涉爆单位要高度民爆安全工作,尤其针对今年降雨频繁、降雨量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以制度规范管理、保障安全。二是加强各类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包括民爆物品储存点、作业点、运输方面以及人员思想动态方面的的各类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到位,认真落实“四防”措施,密切掌握涉爆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进一步提高防范能力。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强化防范措施落实。各派出所要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同时加强网上巡查力度,对检查工作要“做实做细”。要将涉爆人员信息全部采集录入警综平台,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四是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涉爆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限下周一前将《应急预案》上交治安大队。
最后,李勇还与各涉爆单位代表、派出所负责人逐一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
(武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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