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他其实我发自内心地高兴,事情了了,我们不再牵挂,他也不用东躲西藏,这样真好,好!”老人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不肯松开,眼睛里隐约有泪光闪烁。
“如果不是执行同志你们一直坚持,这钱也许真的就拿不到了。”老人的女儿王某手里攥着领款凭证,充满感激又带着些怅然。
王某是一个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她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4年前的春天,她的丈夫因被执行人胡某驾驶挖掘机时的不当操作造成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经多方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一场人间悲剧,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破裂。为了抢救丈夫,王某和父母花掉了所有存款,还因此背上了沉重债务。无奈之下,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偿损失。诉请得到了支持,法院判决胡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3万元。胡某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某在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后消失于茫茫人海。和胡某一起消失的,还有胡某的唯一财产,那辆肇事的挖掘机。
王某无可奈何地向剑阁法院申请执行。然而查人找物困难重重,两年多胡某始终音讯全无。
执行干警却从未放弃。
唯一的线索是肇事的挖掘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限额1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法官就一直盯着这个胡某可能会出现的环节。
2016年6月,在保险期限截止前的最后一个月,胡某果然现身了。但是在法院干警匆忙赶到现场的时候,胡某已经带着理赔款逃之夭夭。
唯一的线索断了,再逮住胡某就更难了,事情的转机在哪里?
2017年4月,在全国执行大格局的构建下,在剑阁法院的长期努力下,剑阁县委、县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剑阁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向各个部门推送,胡某也在其中。基于胡某领取了保险公司理赔款却仍然东躲西藏逃避执行的恶意行为,已经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法院领导与公安机关沟通后,决定由县公安局启动网上追逃程序。
这一次,天罗地网彻底铺开。
2018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三,胡某购买火车票回剑阁。获知这一消息,剑阁法院执行局局长梁学斌带队参与公安的抓捕行动,将刚下火车的胡某逮了个正着!这也是几年来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胡某的第一次会面。
现在人是逮着了,钱呢?
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胡某一直很沉默。公安机关对胡某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
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常与胡某“谈心”,从恶意逃避执行的违法性到申请人王某一家的痛苦不幸,胡某终于被打动。他向法院干警坦诚:自己这两年东躲西藏,没挣到多少钱,还不起。他说很久没见到爸妈了,恳请法院帮他联系父母。
法院干警很快请到了胡某的父母。其实,在胡某消失的这两年里,干警已多次向其父母了解情况。父母与儿子终于团聚,却是以这样的方式。胡某悔不当初,而他白发苍苍的老父亲当即表示要替儿子筹钱。
为了替儿子筹钱,老父亲卖了家中唯一的耕牛,更是向所有的亲戚朋友、乡邻乡亲借了个遍,凑到了131000元,立即交给了王某。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父亲的举动让王某一家人都感动不已,而胡某的悔过与诚意也让申请人唏嘘。法院提出变更对胡某的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改为取保候审,并且,在法院的主持下,申请人同意放弃3万元,下余7万元由胡某分期归还。
3月28日,胡某主动电话告知法院,他已经筹齐了剩余的7万元,想立即交给王某,并且希望得到王某一家人的谅解。
当天下午四点,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胡某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王某也表示愿意谅解胡某,案件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唯有成功执行,才能真正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兑现我们的庄严承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东告诉记者。他指出,执行清积还得讲究刚柔并济,对于具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但对于一些强制执行不利于保障民生的案件,则需要采取“迂回”方式促使圆满解决,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剑阁县人民法院供稿) |